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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1 点此:498次
姚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处死刑,赔偿45498.5元
今天上午10时30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还被判处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原告支付丧葬费15110余元,家属生活费30300余元,合计45400余元。
上午10时35分左右kai云体育app官方,姚家鑫身穿绿色囚服被押入法庭,审判长宣读了西安中院的刑事、民事判决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左右,被告人姚家鑫驾驶一辆陕A419N0号红色雪佛兰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电动车同向行驶,撞倒了受害人张淼。姚家鑫怕张淼记住车牌号惹事,便用尖刀在张淼的胸口、腹部和背部连刺数刀,将张淼杀死。逃跑途中,又有两人受伤。同月22日,公安机关询问其是否对杀害张淼负有责任kaiyun全站app登录入口kaiyun中国登录入口登录,姚家鑫予以否认。同月23日,姚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判决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姚家鑫担心被害人张某看到其车牌号后滋事,遂对其实施杀人、噤声的险恶用心。他用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刺伤受害人的胸部、腹部、背部等部位。他用刀刺了张某数刀,将张某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家鑫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指控罪名和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对于姚家鑫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问题,判决认为,经侦查,姚家鑫作案第四天,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反对他。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自首构成要件,依法属于自首。
对于姚家鑫的辩护律师提出的姚家鑫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的说法,判决认为,激情杀人一般是指因被告人的不当言行激怒而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中,受害人是从谋杀开始的。被打倒直到被杀,没有任何不当言行。姚家欣在一次交通事故后杀死了他并让他沉默。显然不是激情杀人,因此辩护律师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判决书指出,虽然被告人姚家鑫作案后投案自首并当庭认罪,但从本案来看,姚家鑫开车撞伤受害人张淼后,不仅没有救人,反而还害怕受害人看到他的车牌号码。至于杀人、噤声,犯罪动机极其卑鄙,主观恶性极其深重;被告人毒嘉欣持尖刀在被害人胸部、背部等部位连刺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姚嘉欣因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他们丧失了人性,对个人生命造成极大危害,仍应依法严惩。
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记者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