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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点此:1020次
随着夏季的临近,偷拍越来越盛行。 6月18日,宁波轨道警方通报,抓获一名在轨道交通区间偷拍女性、侵犯他人隐私的男子。该男子使用的拍摄工具是一个纽扣大小的探头,通过黑色帆布包的盖子“伪装”成偷拍相机。涉事男子称,该微型相机是在网上购买的。
澎湃新闻搜索发现,多个电商平台上出售号称“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微型摄像头,最小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
这类产品虽然标榜用于“家庭安全”、“汽车防盗”,但详情页的介绍中却常常提到“无灯光、无噪音”、“不易察觉”等隐藏功能。有些产品据说可以藏在沙发后面或者背包口袋里随时拍摄。
微型相机宣传称体积小,可以随身携带。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截图
对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表示,此类产品的正常使用或销售不会受到控制。但如果智能摄像头的用途和功能超过一定限度,触及《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禁止范围的,则生产者、卖家和用户都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微单、迷彩相机多平台销售
澎湃新闻在淘宝、京东、拼多多、闲鱼等平台进行搜索,发现“微型相机”、“迷你相机”等关键词被屏蔽,而是搜索“相机微孔、相机迷彩、超薄相机”等关键词。小探头》的文章中,还可以找到大量微型相机的销售链接。根据功能的不同,价格从100元到500元不等。
微型相机在电商平台公开发售
这些微型相机中最小的只有指甲盖大小,但据说功能齐全。根据产品详情页的介绍,体积小、像素高、无需安装、无需灯光夜视、超长待机是该类产品的主要功能。一些商家还在产品封面上贴上“无光、无噪音”、“不易察觉”、“随身携带”等关键词。
一位卖家表示,市面上的微型摄像头大多内置红外功能,无法关闭。它们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当光线不足或者夜间拍摄时,可以自动开启,达到夜视的效果。二是在充电时可以显示机器的充电状态。 “我们销售的微型摄像机都没有隐藏红外灯。如果隐藏了,那就是隐形设备,不卖。”
但澎湃新闻搜索发现kaiyun体育app官网,不少在售相机公开宣传“夜视不发光、工作不发光”。有卖家表示,改进后的摄像头具有“灭灯功能”。当需要拍摄隐藏照片时,可以关闭工作灯,实现“不亮不闪”。有卖家告诉记者,使用时可以用黑色胶带将摄像头粘住,这样使用时就不会被发现。
在微型相机的评论区,有买家声称在黑色背包的褶皱中放置了一台“超高清不发光”相机,使其肉眼几乎看不见,并对卖家点赞“(交付)包装的保密性”。有买家表示,“放进口袋里就行了,录了好几遍了,很满意”。
有些相机可以关闭工作灯,使其安静且无光。
除了微型相机,相机迷彩产品也在各大平台上销售。有些相机被放置在卡通玩具装饰品内部,并且相机部分被娃娃的“太空罩”遮盖,使其在家里几乎无法区分。卖家表示,为了达到隐蔽效果,摄像头没有任何光线开yun体育官网入口登录体育,即使用手机闪光灯照射,也不会出现反光斑点。
有的摄像头伪装成陶瓷招财猫、财神爷或者电子钟,放置在房间里。如果不仔细区分的话,几乎不可能发现任何异常。卖家还表示:“一般情况下没人能注意到。这就是监视。”
律师: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将构成犯罪
销售上述相机是否违法?很多卖家认为“这并不违法”。有卖家表示:“我们不知道买家买了之后用来做什么,这与我们卖家无关。”有卖家认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就不违法。”非法的。”
对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表示,智能摄像头一般只是单位或个人出于日常工作或生活需要,或者取证的目的而使用。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或合法权益,一般都可以正常使用或销售。这些产品不受监管。但如果智能相机的用途和功能超过一定限度,制造商、销售商和用户就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他告诉澎湃新闻,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专用设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专用设备的行为》依法拍摄。智能摄像头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窃听摄像专用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特种间谍器材、窃听、摄像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3条规定,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规定详细规定了窃听、摄像专用设备的范围。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盗取照片专用设备,是指伪装、隐蔽使用,并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术检验后得出结论的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摄影、摄像设备; (二)微针孔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针孔摄像装置的摄影、摄像设备; (3)取消正常取景和回放显示的微型相机和摄像机; (四)利用重叠、感应等方式获取图像信息的设备; (五)在没有明显提示的情况下,能够远程控制摄影、成像装置或者电子设备中的摄影摄像功能获取相关图像信息的设备(含软件); (6)其他具有盗图功能的设备。
因此,窦贤尚认为,微型相机的生产和销售并不处于灰色监管区域。如果商家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生产、销售微型摄像机或伪装摄像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巨大法律风险。
澎湃新闻梳理相关案件发现,已有多人因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被判刑。
2020年5月22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刑事案件。被告人谭某某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罪,于2019年8月2日被逮捕。
判决书显示,2018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某从网上购买相应零部件并在家中组装或直接从网上购买成品,然后通过微信、微信等方式邮寄给他人非法出售窃听拍照专用设备。淘宝。 2019年5月至6月27日,一套窃听拍照专用设备通过微信多次被出售,价格从2000元到5000元不等。
对此,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摄像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2017年,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审理了一起非法销售窃听摄像专用设备刑事案件。被告人因非法销售窃听专用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